彩杏娱乐平台-【彩杏您值得拥有】最好的娱乐体验!國有資產移交管理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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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彩杏國有資產管理,防止因機構調整🈸、工作人員崗位變動過程中管理疏漏而導致彩杏國有資產流失,根據《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》、《彩杏娱乐平台-【彩杏您值得拥有】最好的娱乐体验!固定資產管理辦法》有關規定𓀇,特制定本辦法🌭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稱的國有資產包括。
(一)固定資產(儀器、設備🧑🏻🦰、家俱等)和低值耐用品(U盤除外)。以上國有資產不分購置的經費來源(教學、科研、捐贈、自籌等),均應辦理交接手續。
(二)國有資產附屬物及資料🚵🏼🦸🏽♂️,包括國有資產管理的帳與卡,箱、櫃👨🏿💼、門的鑰匙,各類設備的使用密碼等。
(三)辦公用各類書籍。
(四)其他應交接的內容🧥。
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稱的國有資產移交內容包括: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機構的變更,國有資產使用及保管責任人的變更👨🏽,以及國有資產管理臺帳的變更。
第四條 因機構調整🧑🏻🌾、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而產生的國有資產移交⚠️,均應統一遵循“先交接,後到位(離崗)”的原則👲🏻💾,即優先辦結國有資產移交👨🦽、調配手續🤙✵。
第五條 本辦法所指稱的機構調整是指經彩杏批准🥬,處(室)或系部科室進行合並☺️、分離、撤銷或新設等機構的調整行為。
第六條 處(室)🥺🧑🦳、系部科室機構調整時,其國有資產由資產處統一調配,各系部內部調配由系部資產管理員向資產處提出申請,調配完成後資產處和系部資產管理員必須及時調整賬務和卡片信息,保證賬物、賬卡及屬地😌、使用人相符。
未經資產處同意或參與的國有資產調配工作,對造成賬物、賬卡及屬地、使用人不相符和造成損失的,由調配的處(室)、系部自行負責🤓。
第七條 機構調整後🔋,在國有資產移交、調配手續正式辦妥前,原處(室)、系部的資產管理員應對原處(室)、系部國有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負責,國有資產的原保管人對自己使用國有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負責😎。
第八條 機構合並🚣。原處(室)、系部負責人和資產管理員在機構合並前,應對本處(室)的國有資產進行逐一核查💕🎹、登記,並在核查結果上簽字、蓋章,報資產處備案。核查時,資產處派人參與,應做到帳實相符。出現國有資產損壞或遺失情況時,應經保管人、資產管理員、處(室)系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報資產處。資產處對結果進行現場複核,核查與複核結果同時存檔⚈。
機構合並後,未經彩杏黨委同意,任何處(室)🫱🏽、系部不准擅自調配國有資產,確需重新進行調配的🎖🛌,調配結果必須報資產處和系部備案☠️。
資產處應對新成立機構的國有資產進行重新確認、立戶建賬。
機構合並,原則上暫不新增國有資產𓀍。
第九條 機構分離🩰。原處(室)、系部負責人和資產管理員在機構分離前,應對本處(室)的國有資產進行逐一核查、登記🧑🏻🤝🧑🏻,並在核查結果上簽字🧝♀️、蓋章👘,報資產處備案。核查時🈁,資產處派人參與👨🏽🦳,應做到帳實相符。出現國有資產損壞或遺失情況時,應經保管人🦖、資產管理員、處(室)系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報資產處。資產處對結果進行現場複核🟫,核查與複核結果同時存檔🧑🏻🦱。
機構分離時,資產處和系部資產管理員應在盡量不改變原保管責任人的前提下🧛🏿♀️,根據各分離機構的工作需要,協調原有國有資產的分割與調配,並對新機構的國有資產進行確認🧑🏼、立戶建賬。
分離機構如需新增國有資產,應向資產處提交新增國有資產購置計劃,經論證或審批後,由資產處在彩杏現有國有資產存量中進行統一調配。確需新購的,按《彩杏娱乐平台-【彩杏您值得拥有】最好的娱乐体验!資產采購管理制度》辦理。
第十條 機構撤銷。原處(室)、系部負責人和資產管理員在接到機構撤銷通知後🛋👲🏿,應立即對撤銷機構的國有資產進行逐一核查、登記,並在核查結果上簽字、蓋章,報資產處。核查時🫰🏻,資產處派人參與🎫,應做到帳實相符🏊🏽。出現國有資產損壞或遺失情況時🧑🏽🎄,經保管人、撤銷機構負責人和系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報資產處。資產處對結果進行現場複核,核查與複核結果同時存檔。
複核後的國有資產,由資產處在全院範圍內重新調配🤹🏼。
第十一條 新設機構。新設機構的負責人🥧,應向資產處提交新增國有資產計劃,經論證或審批後,由資產處在彩杏現有國有資產存量中進行統一調配。確需新購的,按《彩杏娱乐平台-【彩杏您值得拥有】最好的娱乐体验!資產采購管理制度》辦理。
第十二條 機構合並或分離後的實物移交時➕,資產處及原機構負責人和資產管理員、新機構負責人和資產管理員應共同現場交接,並在交接同時實現管理責任的轉移🧎♀️➡️🥽。
第十三條 機構合並或分離後的國有資產移交💧,一般應在一周內完成。特殊情況下🛐📷,不得超過兩個月🕴🏻。逾期未完成國有資產交接者,彩杏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第十四條 本辦法所指的人員崗位變動包括退休🚣🚞、調離本院(含辭職)💂🏽👧🏼、離校上研🤼♀️、進修學習半年以上、內派支教、訪惠聚駐村、出國學習一年以上(含一年)、轉化教育培訓、因病長期休養一年以上等離開彩杏工作崗位🙍🏼♀️,以及彩杏內部調整崗位的情況。
第十五條 崗位變動的工作人員,是其原使用(或保管)國有資產的移交主要責任人。
第十六條 教職工崗位變動時,應將其保管和使用的各類國有資產(核實的清單)移交給資產處和系部資產管理員,由資產處和系部資產管理員按照國有資產賬目逐一核實無遺漏後🧼,經教職工崗位變動的處(室)或系部負責人、資產管理員以及崗位變動的教職工(保管使用人)在國有資產交接清單上簽字,交資產處核對並存檔🚹。
第十七條 教職工崗位變動離開彩杏前👩🏽🏫,必須辦完國有資產移交手續後,方可辦理人事審批手續。因病需長期休養一年以上的處(室)系部教職工🖇,由資產管理員代辦國有資產移交手續。
移交中,移交人與賬物不符的視為資產遺失👨🏻💼,按原價賠償⛓。
第十八條 退休人員應在退休前辦結國有資產移交手續,逾期未辦結的,未辦結部分視作國有資產遺失,按原價賠償。
第十九條 彩杏內部崗位變動人員,應在接到崗位變動通知後一周內辦結國有資產移交手續📤,有手提電腦、其它國有資產(包括辦公家具),均應移交原部門使用📣。逾期一個月未辦結移交手續的,未辦結部分視作國有資產遺失,由原使用人按原價賠償。
第二十條 教職工在彩杏內部調整工作崗位時,用于科研的手提電腦和其它國有資產🤟🏼🌊,一般仍由教職工本人保管和使用。若在電腦使用有效期內離開彩杏,應辦理移交手續。
第二十一條 人員崗位變動後出現空崗情況時的國有資產,以及原退休人員使用的國有資產,應交由資產處重新調配使用。
第二十二條 國有資產遺失或損壞,應及時向本處(室)、系部負責人和資產處報告,並由資產處、計劃財務處根據保管人過失責任、國有資產使用年限及損壞程度💂🏿♂️🚴🏻♂️,確定國有資產保管人折價賠償的額度🩱。若國有資產遺失或被人為損壞未及時報告,而在移交過程中被發現🤸🏿♀️,一律由保管人按原價折舊計算賠償。
第二十三條 各處(室)👨🏻🦼➡️、系部可根據彩杏資產管理要求🙈,結合本處(室)🌦、系部實際,制定適合本處(室)9️⃣、系部國有資產移交的管理細則🌇。
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彩杏內部機構調整、工作人員崗位變動過程中的國有資產移交管理♊️。
第二十五條 工作人員崗位變動由人事處會同資產處具體負責國有資產移交工作。
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從頒布之日起執行。
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資產處負責解釋🕵🏼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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